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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扫码”有风险?银川检察机关全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3-08-07 20:07:21 银川新闻网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网络已经深入到日常生活,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个人信息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银川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着力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非法采集人像、信息数据


【资料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银川市人民检察机关共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

针对政府公开网站、乡镇(街道)公示牌及快递面单等未对公民个人信息去标识化处理和售楼部非法采集人像问题共立案20件,删除采集信息数据2900余条;督促47家快递企业修订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隐私面单使用的考核标准,对收寄快递单中的客户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或去标识化等有效保护措施。

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追究刑事责任和承担公开赔礼道歉、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删除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刑事+民事+行政”三管齐下,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2023年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

“诉前磋商”保护村民信息安全

今年年初,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永宁县部分行政村在联合党委村务公开栏中公示的,该村今年1月份农村低保金发放花名册中,有20余名村民的身份证号码未去标识化;并且在公示的耕地保护、爱心助学等村务公开信息中,共有701名村民的电话号码未去标识化,村民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

发现该问题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乡镇政府疏于对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公开的村民个人信息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致使村民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社会公共利益仍受到侵害。

针对这一现象,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3月10日立案后,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座谈磋商。并确定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梳理、审查、评估辖区中心村村务公示栏中公开的村民个人信息,对个别中心村未依法公开个人信息的,应指导其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予以去标识化处理,消除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同时,加强辖区中心村对个人信息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对其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复核,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目前该院对涉及6个乡镇(街道)、30多个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已全部完成个人敏感信息隐匿去标识化处理,社会公共利益得以保护。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今年6月,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在办理该案中,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通过审查刑事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检察合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在该案中,兴庆区某通讯代办点的经营者刘某,在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给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验证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京东、淘宝、抖音等手机应用平台账户,非法获利5605.7元。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多部门联动,同步进行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审查。经审查认为,刘某作为通讯代办点的经营者,本应恪守职业道德,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和信息服务,却为牟取非法利益,不仅不履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义务,反而沦为行业“内鬼”,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信息贩子”出售,成为黑色产业链“源头”的一环。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民事合法权益,导致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存在被他人违法利用的风险,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公益诉讼要求。经上级检察院同意,庆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日前,兴庆区人民法院以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赔偿损失5605.7元,并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下一步,银川市检察机关以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紧盯政务信息公开、医疗、就业、教育、网络等重点领域,加强与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全力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记者王辉